******街道新能源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街道新能源车辆租赁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估算价:78万元。
2.2招标范围:******街道新能源车辆租赁,共需租赁11辆新能源纯电动车,其中:2辆新能源纯电动皮卡,9辆新能源纯电动5门4座两厢车。要求所有新能源汽车均为无锡牌照的新车,车辆需安装倒车影像、倒车雷达、行车记录仪等,另需根据所租赁车辆安装配套充电桩。
2.3服务期:597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若服务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银行代扣证明)]
3.1.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代扣证明)]
3.1.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1.7被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25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30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 系 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周晓
电 话:0510-******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