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项目防洪(含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项目防洪(含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项目防洪(含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2.1.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永清县和固安县。
2.1.3工程内容:本项目路线全长约35.2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24597米/1座,大桥834米/2座,中桥97米/1座;设置互通立交4座(含枢纽互通2座),分离立交845.5米/4座。设置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同期建设廊坊南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2.8公里。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全面完成服务范围内的事项止,具体时间节点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1.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2.1.6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照水利部门有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防洪(含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后续相关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水文分析、模型构建、洪水影响分析、冲刷计算和报告编制等,并组织通过相关评审,取得水利主管部门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3 09:00 至 2025-06-28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14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廊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澜涛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项目防洪(含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道53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站前街北侧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700 |
联系人: | 刘澜涛 | 联系人: | 田美苓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