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汴河北区排涝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PMC)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省新汴河北区排涝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PMC)(项目编号:EP-SZGC******)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因本项目涉及勘察及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是指(1)和(2)其中之一,还是指其中(1)和(2)中的小项其中之一,(1)和(2)是否须同时满足?
回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是指(1)中小项其中之一和(2)中的小项其中之一。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现澄清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和(2):(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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