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朝阳院区康复科烟雾净化系统项目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119000.00元
最高限价:108000.00元
采购内容:详见商务技术要求(附件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医院黑名单等不良记录或禁业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医院使用和管理要求;
2.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3.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
3.2
报名材料(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2.1
产品彩页、参数、配置清单/服务方案等产品推介材料及国家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
3.2.2必须完全响应商务技术要求,及商务技术要求中规定的佐证材料(如有)。
3.2.3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承诺及廉政承诺(格式详见附件),委托他人报名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3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参与议价环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授权委托人为同一自然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3.4
经审查合格可参与议价环节的供应商,具体的议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或未现场签到者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四、议价须知:
4.1可参与议价环节的供应商于议价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一正四副,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4.1.1响应产品报价明细表。
4.1.2报名材料所要求的内容(正本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4.1.3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联系方式。
4.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作为现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五、联系方式:
******医院朝阳院区行政楼一楼物资设备采购科
工作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杨榆林 联系电话:0791-******(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附件1:商务技术要求
附件2:供应商资质承诺
附件3:供应商廉政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