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征集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事务所;
******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指派不少于2名专职律师(一名为主办律师,其余为协办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事务所指派承办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熟悉行政机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至少其中1名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法律服务主要范围
(一)为采购方及所属科室、事业单位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决策、行为实施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论证和评估,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采购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提供法律意见;
(三)协助采购方及所属科室、事业单位草拟、制定或者修订相关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采购方及所属科室、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风险的分析与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五)应采购方及所属科室、事业单位要求,列席有关会议,参与决策讨论;
(六)为采购方及所属科室、事业单位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答复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七)根据采购方及所属科室、事业单位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开展现场劳动法制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八)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关的法律信息及最新的立法信息;
(九)办理采购方及所属科室、事业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对采购方及所属科室、事业单位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应在24小时内响应,特殊情况不超过48小时。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最高限价
本项******事务所应在报价表中列明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正式书面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的收费标准,免费出具正式书面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数量(合计不低于20份)。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函(原件)(见附件1);
(二)报价表(原件)(见附件2);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指派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事务所及指派律师服务团队的律师基本情况介绍;
************事务所可自行盖章出具说明并承诺无虚假);
******事务所可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站供应商网页截图);
(七)本次法律服务具体工作方案;
(八)其他可以佐证指派律师专业能力、业绩、工作经验等情况的材料,如案例证明、法律意见书、裁判文书等;
******事务所及指派律师出具的承诺报名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将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
******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需做好目录、按顺序排版、装订******事务所名称,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我局将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五、提交资料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竞投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前(9:00至12:00,14:00至18:00)将相关资料现场送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508室(联系人:陈小姐,020-******)。相关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事务所提交的报价表、工作方案、单位简介、业绩材料等因素进行综合评选,按程序选定中选单位并签订合同后开展工作,未中选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如在截止时间内收到参选材料的单位未达到3家有效报名数,将延长报名时间。
七、其他:本公告在荔湾区门户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专此公告。
附件:
1.报名函.docx
2.报价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