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报告编制及配套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现邀请有意向的应征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绍兴市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报告编制及配套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为验证生态环保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的科学性,验证调查制度、统计指标体系的可行性,验证调查重点工作组织实施流程的可操作性,验证调查专用系统的可行性、稳定性、便捷性及安全性,根据《关于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5〕123号)和省级有关要求,完成本行政区域调查范围内的单位清查,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利用调查专用系统开展主要产业活动、单位基本属性、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状况、研发创新情况、投融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编制调查试点工作报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其他工作。
三、项目预算和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算为2万元,超过预算费为无效投标,报价应包含劳务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40%,项目完成并提交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四、工期要求
在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平台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工作,完成调查试点工作报告编制。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
五、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的应征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投标要求
(一)报名材料
1.供应商基本概况;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3.项目实施方案、自评分(附件1)及有关支撑材料;
4.报价单(附件2);
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二)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8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如需对本次邀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5月8日(周四)之前提出。
2.中标结果将于5月12日下班前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八、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
项目联系人:黄静颖
电话:0575-89180217
附件:1.评分标准
2.报价单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