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3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封闭式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GD-KJXY-************0001
3、预算金额(元):73300.00
4、采购需求:
(1) 服务名称: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控制单价(元): 73300.00 数量: 1
服务内容: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标准: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商务需求:
序号 | 需求描述 |
1 | (一)中标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人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
2 | (二)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服务人员需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
3 | (三)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服务人员需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保密安全和驻场服务人员管理。 |
4 | 若中标人违反以上相关规定,采购人视情节轻重程度处以警告、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刑事法律责任。 |
5 | (四)中标人应建立保密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定期对派驻的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警务工作秘密安全。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窃密、泄密事件,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 |
6 | (五)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服务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等交采购人审核,并交验原件。 |
7 | (六)中标人派驻服务人员的撤换或辞退必须书面报告并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如因此造成服务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保证正常服务的前提下,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 |
8 | (七)中标人必须与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未能提供合同的,甲方有权拒收服务人员。 |
9 | (八)如遇突发性事件,启动应急联动方案的,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增加应急服务人员。 |
10 | (九)中标人应采取保证队伍稳定性的措施,为服务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劳动争议、规定及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无连带关系和责任。 |
服务人员组成:
序号 | 服务人员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要求按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 | 至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 | 1 | 批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3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编号:GD-KJXY-************0001)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p>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详见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名参与竞价项目前请务必确认是否有以下情况并谨慎考虑是否确认参与该竞价项目。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二次竞价规则
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或是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五、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地点、要求
二次竞价响应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8:00:00至2025年09月23日 18:00:00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货款支付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起义路200号
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一)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30%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 (二)第二次支付:项目通过用户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60%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 (三)第三次支付:项目通过合同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10%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 (四)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每次财政支付手续前 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等额的发票给采购人。因中标人逾期提供相关票据或者提供填写内容错误的票据,导致采购人无法在付款期限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的,采购人付款期限顺延。 (五)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延期交货及服务的理由。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方式: ******
******公安局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公安局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