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宜州城区地下管网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001,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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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承包人提交等额履约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预付款,金额或比例为:下达任务量(扣除暂列金额)30%【“按下达任务量”注解:拟改造管网34 条,按能开展施工作业的管网造价中标金额支付 30%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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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2.1?预付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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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后,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申请首期进度款。发包人从首期起应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金额中将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分五次扣回,每次扣回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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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后,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申请首期进度款。每次按当期应付款的20%扣回,直至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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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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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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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条款:9)承包人应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记录报送发包人备案,未按时支付导致投诉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垫付,并处以欠付金额1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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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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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主要材料价差在±5%以内(含 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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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主要材料价差在±5%以内(含 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 。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等)价格波动超过±5%时,按施工期间造价信息加权平均值调整价差,调整部分仅计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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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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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作为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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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1.1 关于其他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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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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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根据第13 条变更与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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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二、公告查询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c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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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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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池市******建设局
联系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隐路4号
联系方式:覃榆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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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南环路台联小区西南角A栋1、2、3、4、5、6号一楼
联系方式: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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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田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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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河池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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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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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澄清公告2新.pdf
附件:[E************001001]宜州城区地下管网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