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大件吊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以《关于九江分公司 150 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炼油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42 号)及《关于九江分公司 150 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芳烃联合装置和************************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大件吊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2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425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622.18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大件吊装等工程施工、部分大件设备的运输、协调码头使用、运输道路保障,配合完成各单项工程(主项)的数字化交付、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
主要包括:
(1)单体重量80吨以上设备【含反应器、塔、罐、加热炉、换热器、分离器、锅炉、钢结构模块、烟道等,约568件(吊装单件设备最大重量约1500t,吊装单件设备最大长度约118m)】的吊装。
(2)大件吊装涉及的地基处理(采用开挖换填方式,处理深度最大约2.4m)。
(3)大件设备运输(共42台设备,运输单件设备最大重量约1385t,运输单件设备最大长度约47.5m):
①3台设备(加氢精制反应器、加氢裂化反应器、沸腾床保护反应器):从供应商指定工位吊钩下接货运输(含水路运输、道路运输)至本项目施工现场;
②31台设备:从供应商指定码头接货运输(含水路运输、道路运输)至本项目施工现场;
③8台设备:从中铁九桥码头接货运输(仅道路运输)至本项目施工现场。
(4)运输道路保障:厂区外运输路线(涉及的市政道路长度约66km)的清障和恢复【含交通标识、马路砖(约27m2)、花坛地基处理(约267.2m3),隔离带(约150m),移动硬隔离栏(约80m),路灯杆(1套)、电力线路(共10处,其中10kV(最高电压等级)线路7处)、通讯光缆、运输沿线树木等】,运输前后桥梁(6座)检测及运输过程监测、转弯通过能力校验,以及交通疏导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工程(特种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大件设备(单件重量≥100t或长度或高度≥60m)吊装施工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4家。
(7)联合体牵头人为大件设备吊装施工承包人:
①牵头人具备第3.1(1)(2)特种工程(特种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3)(4)(5)(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成员单位须具备第3.1(1)(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3)(4)(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电力工程施工成员单位须具备第3.1(1)(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3)(4)(6)基本资格条件。
④联合体大件运输成员单位须具备第3.1(1)(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大件运输)(4)(6)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大件设备(单件重量≥100t或长度或高度≥60m)吊装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大件设备(单件重量≥100t或长度或高度≥60m)吊装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大件设备(单件重量≥100t或长度或高度≥60m)吊装施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6月25日 13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13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邮编:332004;
联系人:王畅;
电话:079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430081
联系人:薛烽 冯伟
电话:027-******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项目管理部控制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黄孝福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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