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206-2025-CG0001
1、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
(2)项目概况: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1万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2272°,东经 88.2684°,距离沙湾市城区直线距离29.65km。场址土地性质以沙地、宜林地为主,现状均属戈壁,荒漠化土地,零星分布沙蒿等其他沙生植物,地形开阔平坦。场址附近有磴额线,场址可通过现有穿沙公路与附近高速和国道相连,交通较便利。
本工程设计安装******块70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交流侧装机容量8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994.08384MWp。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56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配置3.125MW型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项目配套建设80MW/160MWh储能系统,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送至750kV乌苏变进行消纳。预计电站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17528 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182h。
(3)采购范围:
表 2.1 本标段光伏支架及组件数量统计
支架类型 | 倾角(°) | 装机 容量(MWp) | 组件 数量 | 组件 功率(Wp) | 组件 布置 | 支架总用钢量(t) | 备注 |
光伏支架 | 35° | 256.2111 | 363420 | 705 | 2×27 | 10000.15 | 1、本项目各类支架重量以最终施工设计图为准,具体生产以项目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准。 2、供应商应在加工图设计时考虑支架调节余量,以适应现场地形。 |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量,仅供参考,若因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设计院确认图纸理论净重量和实际到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过磅量取量低者结算,生产过程中的边角余料和防腐层重量不予计算支架重量,支架到货后,采购人将对支架耗钢量按照技术协议计算规则进行复核,若支架耗钢量小于本协议规定的耗钢量,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人应在生产通知单中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相应数量,成交供应商应在加工图设计时考虑支架调节余量(不计入结算量),以适应现场地形。
综合单价里包含材料费(钢支架、支撑、斜梁、檩条、连接板、抱箍、铝合金压块、防水垫圈、螺栓、螺母、垫片等所有装配元件)、加工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保险、运费、镀锌螺栓(包含螺栓总量的5%的损耗、含主材+连接件总量的5‰的损耗)、热浸镀锌费、装车费、现场开箱检查、附属金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及易损件、专用工具、指导安装技术服务费、产品保护费、保修维修服务、技术文件、配合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和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任何属于电池光伏支架范围的附件和设备,如果在技术协议中没有提到,但对电池光伏支架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交货时间(不响应则为实质性偏差):首批具备供货时间为支架6月20日(供货数量为7000t),剩余部分支架6月30日前(供货数量为3000.15t)。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沙湾工业园区哈拉干德工业园区南侧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交货。
(6)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7)付款方式(不响应则为实质性偏差):预付款10%,投料款20%,交货款40%,验收款25%,结清款5%。
(8)质保期:24个月。
(9)质量要求:满足附件1:《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光伏组件光伏支架(Ⅰ标段)招标技术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具有光伏固定支架的供货业绩,近3年内(2022年至2025年3月)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其中至少1项供货业绩须不少于10000t(附合同扫描件及供货发票)。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4、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5、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bidweb/#/supplierLogin)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自行下载谈判采购文件。
2、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免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供应商必须在快递外包装上以明显方式,标识出供应商名称和参加的采购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本次谈判采用集中解密,无需供应商签到、解密。
(4)谈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5)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6)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7)谈判地点:线上,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邮 编: 410014
联 系 人: 王稳
电 话: ******
电子邮箱: ******
******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1号院1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座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商先生
电 话: 010-******
电子邮箱:******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电 话: 0731-******
电子邮箱: ******
8、纪检监督机构
************办公室(010-******)提出投诉。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