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将原一般资格审查中“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评审点具体描述: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变更为:①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②或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其余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文件。3.本次变更只涉及证明材料的变更,不涉及资格条件的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08 10:00:00,更正为:2025-05-1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5-08 10:00:00,更正为:2025-05-16 1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号:************2931[2025]00033
最高限价:42万元;
******财政局采购股,联系电话:0830-******;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叙永县环城大道菱角塘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丹 李晓涵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