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道丹东线望海寺海滨浴场至齐屯小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75
发布日期:2025-01-22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马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9-
******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国道丹东线望海寺海滨浴场至齐屯小桥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75
标段(包)名称
葫芦岛市国道丹东线望海寺海滨浴场至齐屯小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7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1-22
公示结束日期
2025-01-26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其他公示内容
******有限公司: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均未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的职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在使用有效期内,且缴纳社保截止时间不足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
招标人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429-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024-
******
邮箱
******
公告源URL
******/
一、评标情况
001葫芦岛市国道丹东线望海寺海滨浴场至齐屯小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有限公司
|
99.******
|
******.00元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212
|
2
|
******有限公司
|
99.******
|
******.00元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212
|
3
|
******有限公司
|
99.******
|
******.00元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212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金鑫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辽******60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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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袁雪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豫******0042)
|
3
|
******有限公司
|
曲业巍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辽************)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2
|
******有限公司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3
|
******有限公司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